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7-05來源: 信息時報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萬宇) 為保障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切身利益,解決建築行業建設工程勞動保險金負擔不平衡問題,昨日,廣州市建委公佈了《廣州市建設工程勞動保險金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規定施工企業應當在銀行設立固定的勞保金銀行賬戶,用於勞保金的收付。
  《辦法》規定,廣州市內從事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維修和技術改造等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、施工企業應當繳納勞保金。
  勞保金按施工合同價乘以工程造價勞保金計費繫數計算,在施工合同價中單列。施工企業應在銀行設立固定的銀行賬戶,專門用於勞保金的收付。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,應當向施工企業支付基本金,並將基本金存入施工企業勞保金銀行賬戶,並按勞保金的10%向市宣教勞保中心預繳調劑金。
  該辦法征求意見時間為7月4日~13日,市民如有意見可傳真至020-81095351或發送郵件至lizhenhong@gzcc.gov.cn。
    (原標題:施工企業請設賬戶收付勞保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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