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《中文導報》報道,日本參院全體會議於6月11日通過《入管法改正案》,為從海外引進更多優秀人才,符合“高級人才”條件的外國人在日生活3年,即可獲得永久居住權。該消息被許多華人熱議,紛紛比照條件計算“積分”,看自己是否達到標準。
  《入管法改正案》於11日在參院全體大會中進行表決,以自民黨和民主黨的多數贊成票順利通過。如果相關人員在技術研究、產品開發、企業經營等方面被認定為優秀的“高級人才”,在日居留時間3年便可獲得永久居住權。而且,與現行的永住權不同,配偶可在日就職,父母及家務佣人可一同來日。
  網羅優秀人才 增設永住新標準
  對於世界各國來説,搶奪優秀外國人才的競爭一直十分激烈。加拿大、英國、澳大利亞等國早已推行了提供優惠措施的人才積分制度。除了積分制度之外,有的國家和地區“還在推行投資移民”制度,向房地産和股票投資超過一定金額的外國人發放居留權,藉此吸引富裕人群。
  過去,在日外國人獲得永住權必要的居留時間,一般需要10年。日本為吸引海外優秀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,日本政府於2012年導入新政策,在根據工作經歷和年收入等進行評分後,達到一定標準的外國人將被認定為“高等人才”,這些外國人在日本活動達到5年便可獲得永住權。但效果並不理想,截至2013年4月只有434人通過認定享受該制度,遠沒有達到2000人的目標。為此,2013年日本提出了“高級人才”計劃,在日居留時間可以縮短為3年。
  為父母來日 華人青睞新標準
  獲取永住權不僅可以讓外國人才省去更新、變更居留資格的麻煩,而且,永住權是在日本擁有生活基礎的證明,能夠降低向銀行貸款的難度。
  但在過去,擁有永住資格的外國人在父母來日生活等方面,日本並沒有給予特殊優惠條件,和一般工作簽證、留學簽證的人一樣,只能辦理最長3個月的探親簽證,即便有合適的理由,也只能再延長3個月。
  因此,許多在日華人對日本新推出的“高級人才”積分制度非常關註。在一家上市企業做高管的劉女士表示,“在國內的父母年齡很大,自己的孩子還小,希望能申請高級人才,把父母接來日本一起生活”。
  據法務省去年的統計,適用於人才積分制度的外國人平均年齡34.5歲,大多是處在育兒期。由於夫婦雙方工作繁忙、無暇育兒,允許父母、家務佣人一同來日有助於讓優秀人才扎根日本。
  趙先生說,他的已經開始比照相關標準,計算自己的積分了,他說:“收入、學歷、職歷、研究成果等都是影響積分的條件,但不能忽視的是,年齡也是評估標準之一。”
  參照法務省之前公佈的標準,70分就能達到“高級人才”標準,但年齡也是重要考量因素,比如:若30歲以下,年收入若有700-800萬日元,即可獲得25分;若40歲以上,該項則為0分。不過,若年收入達到1000萬日元以上,即便年齡超過40歲,也能活動40分。
  除此之外,專利、論文、法務大臣認可的研究成績以及日語能力等也可換算成積分。  (原標題:日本出新政招徠外國精英 華人爭評“高級人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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